【宣導】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始得出境

2023-08-17 17:15:26

一、依教育部轉內政部役政署110年11月29日役署徵字第1101040750號函辦理。

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11年1月1日起,民國92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

三、役男出境觀光可經由本署網站主題單元進入,連結至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main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並請役男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