菁英培育獎助計畫詳述如下或詳閱活動網頁
⼀、目的:為鼓勵國內大學學生實際參與車輛自主研發相關研究,以及培育車輛產業的研發人才,獎勵青年學子敦品勵學貢獻社會,特設立此獎助辦法。
二、獎助對象:就讀於國內大學日間部全時修讀之碩博士研究生,有意從事「車輛研發相關主題之研究」,且畢業後有意願至中心任職者。
三、獎助金額:
碩士生-受獎助期間,每名每月新台幣壹萬伍千元整,獎助以 2 年為限。
博士生-受獎助期間,每名每月新台幣貳萬元整,獎助以 5 年為限。
四、獎助資格:
(⼀)操行成績 80 分(含)以上,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二)畢業後願配合至中心服務者。
(三)未受領其他負有任職服務義務之獎助者。
五、申請方式
備齊所需申請資料後,郵寄至 505 彰化縣鹿港鎮鹿工南七路 6 號或 Mail 至 jenny@artc.org.tw,車輛中心 人力資源室 林小姐收。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 月 17 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電子郵件以寄送時間為憑)
七、受獎助學生之權利及義務:應於畢業後(需服役者於役畢後)至車輛中心服務,服 務之年限至少應與領取獎助期間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