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立中央大學學生服務學習施行辦法」及「國立中央 大學學生服務學習實施細則」(下稱本辦法與本細則)辦理。
二、本校大學部學生參與各項非具正式學分課程與活動之學習,並以學習護照呈現之。為鼓勵學生於服務學習中追求自我成長,本校除基礎學習須達 100 認證時數外,另訂定高階獎勵措施如下:
(一)金質榮譽認證:自我學習累計滿 300 認證時數。
(二)銀質進階認證:自我學習累計滿 200 認證時數。
三、配合本學年度畢業典禮授獎時程,本獎勵時數結算日為115年4月26日。
四、獎章作業說明如下:
(一)學務系統自動於結算日統計獲獎資格之學生並產出名單,同學無需額外申請,並擬於結算日一週後(同年5月5日前)於本中心官網公告獲獎名單與領獎時間並另函知各系所。
(二)獲獎學生皆可獲禮卷與數位獎狀乙份,由學生本人逕至本中心領取。
(三)其中「金質獎」之獲獎同學將於本校畢業典禮(5月23日)集體表揚。
五、本案聯絡人:服務學習辦公室 羅小姐,分機57236,信箱angelic23@n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