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1.大學部在學學生
2.具清寒身分
3.上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
4.本學期(113-1)尚未領取任何獎助學金(安心學習助學金不計入)
應繳文件:
1.川流獎學金申請學生個資表
2.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3.上一學年度成績單影本
4.清寒證明(低收、中低收、村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均可)
目前本獎學金申請人數不多,鼓勵同學踴躍申請!
請申請人於113年12月20日(五)17:00前將應繳文件送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楊小姐。
TEL:03-4227151分機57224
E-Mail:ericayang@n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