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晶電獎助學金公告

2013-12-11 08:00:00

壹、目的:

為培育LED光電領域人才並獎勵優秀學子專心致力於相關學術研究與技術創新,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本獎助學金。

貳、申請資格:須符合以下各項條件

  • 對象:五年一貫學碩士在學學生、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

  • 學校:台灣大學、清華大學、成功大學、交通大學及中央大學之電機、電子、光電、材料、物理、化學、機械、工業工程等相關系所。

  • 成績:

    • 操行成績:前一學年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者。
    • 學業成績:前一學年學業成績80分以上(所有科目均須及格)或前一學年學業成績排名全班前15%
  • 未受領其他有服務規定之獎助學金或另負有服務義務者。

參、助學金額:

  • 碩士生及五年一貫預研生須取得該系所碩士班研究生資格後方可申請,經審查合格,本公司獎助每名學生每學期9萬元獎助學金,一學年共計新台幣18萬元整,最長獎助二年/四學期,共計新台幣36萬元整。

  • 博士生於通過資格考後方可申請,本公司獎助每名學生每學期12萬元獎助學金,一學年共計新台幣24萬元整,最長獎助四年/八學期,共計新台幣96萬元整。

  • 受領獎助學金者畢業後(或役畢)須按受領金額計算服務年限

肆、獎助名額:碩博士總計15名,依審核評分。

其餘詳見附檔相關連結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