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1學期各項學雜費減免暨就學貸款申請注意事項

2018-05-21 11:29:21
  1. 各項學雜費減免請於107年7月15日前申請;就學貸款請於107年9月9日前辦理,相關注意事項如附件1附件2,另同步公告於本校就學補助系統。
  2. 各類申辦作業均須至Portal-就學補助系統登錄,相關問題請逕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業務承辦人戴小姐洽詢,分機57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