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

2016-04-22 16:18:00

一、申請期間:自105年4月25日至105年5月6日

二、核定名額:4名

三、申請資格:

(一)學士班應屆畢業生

1.總成績名次在該系學生前三分之一以內,具有研究潛力者。

2.其他特殊情形,經本系所學術委員會議決經議評定為成績優異,具有研究潛力者。

(二)碩士班學生

1.本校修業一年以上碩士班研究生(含在職專班)。

2.修畢碩士班應修科目至少16學分。

3.碩士班修業期間總成績名次居全班前三分之一以內,具有研究潛力或其他特殊情形,經評定為成績優異,具有研究潛力者。

四、 申請應具備之資料:(本系受理申請自105年4月25日至105年5月6日止)

  1. 申請表一份 (附檔下載)

  2. 最近一個月內申請之歷年成績單一份(含累計成績排名及總平均成績)

  3. 副教授以上推薦書二份 (格式不拘)

  4. 研究計畫一份

五、其他規定依本校國立中央大學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