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

2026-04-16 16:48:01

一、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

二、核定名額:5名

三、申請資格:

(一)學士班應屆畢業生

1.總成績名次在該系學生前三分之一以內,具有研究潛力者。

2.其他特殊情形,經本系所學術委員會議決經議評定為成績優異,具有研究潛力者。

(二)碩士班學生

1.本校修業二學期以上碩士班研究生(含在職專班)。

2.修畢碩士班應修科目至少16學分。

3.碩士班修業期間總成績名次居全班前三分之一 以內,具有研究潛力或其他特殊情形,經評定為成績優異,具有研究潛力者。

四、轉入碩士班限制:(新增)

學士班逕修讀博士學位學生,因故終止修讀博士學位或未通過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應至少修業(不含休學)滿4學期,始得申請轉入本系碩士班就讀。

五、 申請應具備之資料:

申請表一份

最近一個月內申請之歷年成績單一份(含累計成績排名及總平均成績)

助理教授以上推薦書二份 (申請者之研究潛力應由推薦者在推薦書中述明)

研究計畫一份

六、其他規定依本校國立中央大學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