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期限:
以全學年申請為原則,若僅申請上學期後要再續申請下學期者,屆時須自行至事務組辦理。
-109全學年:109年9月1日至110年8月31日
-109上學期:109年9月1日至110年2月28日
二、申請對象及費用:
本校博士班(一學年費用3000元,一學期1500元)
碩士在職專班學生(一學年費用2000元,一學期1000元)。
三、申請方式:
四、請於109年6月22日前完成上述申請動作,以利系所彙整送件。
五、入校車輛敬請遵行本校『校區車輛管理實施要點』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