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為儲備國防科技人才,並獎勵優秀學子於畢業後至本院服務,為期使其能專心致力於相關科技研究與技術創新,特設立本獎助金。
二、獎助金內容:
(一)獎助名額:依每年任務需求訂定。
(二)獎助對象:大四生及五年一貫學碩士、碩士生及博士生,通過本院審核且持續具備獎助資格之獲獎助學生(以下稱獎助生)。
(三)獎助生於獎助期間內(包含寒、暑假期間),大四生每月發給新台幣15,000元,五年一貫學碩士及碩士生每月發給新台幣20,000元,博士生每月發給新台幣30,000元。
(四)獎助生之獎助期間為自獲獎助資格日起,至取得畢業證書日止,不足一個月之畸零日數,仍以一個月計。
獎助金詳細說明請參閱申請須知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