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務組公告:學生確認選課,逾期將不再授理申請

2014-03-05 08:00:00

請學生務必再次確認本學期之選課,如有選課上的問題,

請於103/03/07前向課務組詢問解決之道,如仍未繳回

選課紀錄表者,依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

「選課記錄表確認無誤,經導師(指導教授)或系(所、專班、學位學程)主管簽章後,

並應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課務組。未繳交者,選課記錄以電腦系統為依據,不得有異議。」

本學期除103/3/31~103/5/16 辦理停修業務外,

課務組將不再授理學生之選課申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