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2年4月28日臺教高(一)字第1122201186號來文辦理。
二、有意申請者請於112年5月19日(五)前,依「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要點」,備妥申請文件紙本一式五份及電子檔送至國際處彭小姐,電子信箱:alice@ncu.edu.tw,校內分機57084,彙整後函報教育部審核。
一、依教育部112年4月28日臺教高(一)字第1122201186號來文辦理。
二、有意申請者請於112年5月19日(五)前,依「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要點」,備妥申請文件紙本一式五份及電子檔送至國際處彭小姐,電子信箱:alice@ncu.edu.tw,校內分機57084,彙整後函報教育部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