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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4學年度「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加碼補助經費申請

好消息!與世界排名前1000名之大學學術交流,可獲補助,請查詢交流學校須符合QS世界大學排名、泰晤市排名等,詳見下方說明。

同學若出國交流沒有任何教育部、學校補助,歡迎來申請,經費有限!教育部114學年度「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加碼補助經費之執行期程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各項經費得回溯自114年8月1日起支應。

申請說明:

一、執行期程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各項經費得回溯自114年8月1日起支應。

二、依教育部114年12月9日臺教高(二)字第1142203861Q號函,經費使用說明如下:

(一)補助範圍:全校日間制之本國籍學生,含大學部、碩士及博士班之學生。

(二)補助項目:支應學生出國進修交流所需之費用,包含註冊費(學費)、學分費、來回機票費、出席國際會議相關費用、國外生活費。

(三)交流機構與區域:學生提出申請時,預定研習或交換之海外學校(或研究機構)須符合QS世界大學排名、泰唔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或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世界大學排名之前1,000名,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公告之國外研習機構,惟補助範圍不包含陸港澳地區。

三、已獲教育部補助之項目,不得申請,若有違反,並經查證屬實者,不予補助,已獲補助者,需返還全額補助費用,不得異議。

四、每位學生僅限補助一次,且申請及補助經費使用期間須在學身份。

五、申請學生須於出國前至「國際處系統」填報相關資料:https://abroad.oia.ncu.edu.tw/student/。

五、申請項目如不敷填寫,請自行填列。

六、補助經費申請及使用期間如下:

 (1)第一梯次 

  • 補助經費使用期間:114年8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

  • 申請截止日期:115年4月30日(星期四)前補教育部EMI加碼助經費申請表紙本送交至資工系系辦。

  • 審查結果通知:預計於115年5月25日(星期一)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

  • 核銷期限:獲補助學生須於115年7月31日(星期五)前核銷紙本單據及成果報告繳交至資工系系辦。

(2)第二梯次  

  • 補助經費使用期間:115年7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 申請截止日期: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教育部EMI加碼補助經費申請表紙本送交至資工系系辦。

  • 審查結果通知:預計於115年11月23日(星期一)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

  • 核銷期限:獲補助學生須於115年12月31日(星期四)前核銷紙本單據及成果報告繳交至資工系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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